【编者按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各界对上市公司分红、发行审核体制、股市扩容、资本市场诚信等问题争议颇多。为此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证监会将出台政策,要求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明确红利回报规划,包括现金回报方案和分配决策机制。这一政策将在IPO公司中首先执行,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常识:什么是分红

分红是股份公司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证监会督促上市公司明确现金分红政策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9日表示,证监会关注到市场各方对分红问题的高度关切,拟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今年和去年相比,大盘股发行越来越少,“少了很多”。大盘股发行上市时,证监会会提醒发行人和承销商关注市场波动对发行和承销带来的风险。…【全文】

173家上市公司10年未现金分红 期间增融资近400亿

据《东方早报》报道,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近10年以来(剔除今年上市IPO企业),共有173家上市公司在10年内未曾进行过一毛钱的现金分红。而粗略统计,这些“铁公鸡”10年间再融资金额则近400亿元。到今年上半年,“铁公鸡”伫立A股而不倒的现象依然存在。…【全文】

历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分析

1.1各行业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从证监会一级行业的分红家数占比、分红金额占比、净利润占比来看,2008年-2010年上市公司的分红家数平均占比约为3.55%、2.53%的采掘业和金融保险业,分红金额平均占比分别约为22%和50%,净利润平均占比约为22%、49%,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行业集中度较高。

1.2板块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2010年,从现金分红公司家数占各板块上市公司总家数比来看,中小板最高,创业板略低,主板显著低于中小板和创业版;从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来看,创业板最高,中小板次之,主板最低。

1.3同所有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分红家数和金额的构成比例来看,2008年、2009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家数占全部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的一半以上,而2010年民营及其它控股的上市公司分红家数占比首次高于50%,超过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

图表:2008年-2010年各行业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对比

年份 证监会一级行业 分红家数占比 分红金额占比 净利润占比
2008年 采掘业 3.98% 24.97% 26.93%
金融、保险业 2.93% 50.03% 48.54%
其他行业 93.09% 25.00% 24.54%
2009年 采掘业 3.57% 21.90% 20.37%
金融、保险业 2.58% 52.21% 50.58%
其他行业 93.85% 25.89% 29.04%
2010年 采掘业 3.03% 23.06% 18.58%
金融、保险业 2.27% 47.07% 46.38%
其他行业 94.70% 29.88% 35.03%

数据来源:天相投资分析系统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特点

2.1现金分红额占净利润的比例逐年下降
  近三年现金分红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1.69%、35.85%、30.09%,我们注意到外部宏观经济形势的恶化对上市公司经营净现金流的负面影响以及对分红能力的冲击。近三年上市公司经营现金流呈现逐年恶化的趋势,2008年-2010年,经营净现金流/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2.03、2.22和1.36。
  2.2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集中度较高
  2008年-2010年现金分红金额超过10亿元以上的公司分别为39家、36家、53家,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2762.25亿元、3034.23亿元、3858.56亿元,总体上来看约2%的公司派出了约80%的现金红利。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呈现出高度的规模集中化趋势。
  2.3创业板、中小板的现金分红覆盖面较广

  2010年,中小板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同类上市公司总家数比为77.08%,创业板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同类上市公司总家数为75.6%,而主板的相应比率仅为51.73%。创业板、中小板的现金分红覆盖面较广且明显大于主板上市公司。

图表 11:近三年上市公司收益水平与经营现金流比较

完善配套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分红

2011年11月9日,据新华社消息,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红利是投资者回报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股票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是资本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石。所有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

早在2008年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先生在接受媒体有关分红政策采访时就提出:应该以取消红利税、考虑再融资的淘汰机制来作为配套措施。“只有上述分红政策是不够的,应该有两个配套措施,一是要取消红利税,如果不取消,那么上市公司分配掉的红利没有等额到达投资者,而是以税收的形式上缴了;二是一定要考虑到再融资的淘汰机制。要让分红多、分红高的上市公司有再融资的便利。”

微博热议

林义相:对于红利税,林义相(微博)先生2011年9月28日做客网易财经微博访谈提到,红利税弱化了对上市公司的分红约束,降低了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要求,事实上助长了上市公司“无偿”融资的冲动。在征收红利税的情况下,分红事实上是把一部分股东权益转化成了政府税收,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但是,如果不分红,投资者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大家觉得分点红,哪怕损失点股东权益也好。正是所谓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可见红利税“害”有多重。

另外,林义相先生9月19日在新浪微博中谈到,《公司法》75条有鼓励分红的意思。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以在公司治理方面提出要求,可以作为再融资的前提条件,可以在资本市场重大动作(如收购兼并等)时设置要求,能够做的还是不少的。

相关微博:

林义相 天相投顾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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